近日,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印发了《中国履行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〉国家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方案》),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,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,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

《国家方案》提出2030年1月1日前,除保留少量用于满足制冷空调维修等用途的需求外,所有行业完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;2029年1月1日前,HFCs受控用途使用量至少削减基线值的10%,将优先在汽车、家电、工商制冷空调等重点行业开展削减活动。
《国家方案》针对新生产制冷空调产品中使用HFCs制冷剂的限制见下表。

据了解,此次《国家方案》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、哈龙、四氯化碳、甲基氯仿、含氢溴氟烃、溴氯甲烷、甲基溴、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共9类。其中,前8类物质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,第9类物质氢氟碳化物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,但却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强温室气体,其全球升温潜能值是二氧化碳的几十甚至上万倍。

目前,我国已实现前7类消耗臭氧层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,正在逐步削减淘汰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。为实现履约目标,《国家方案》从源头管控、过程控制、末端治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,例如,在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方面,家电行业自2026年1月1日起,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;再比如,在进出口管理方面,除豁免受控用途、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,不再允许企业进口含氢氯氟烃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。
同期,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印发了修订后的《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优化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,加强跨部门合作,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,积极履行公约义务,展现大国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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